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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线官桥至龙门路灯工程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西安市 更新时间:2008-1-11 浏览次数:65 关闭 | |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206线官桥至龙门路灯工程 建设地点:安溪县 招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质量要求:合格建设规模:总长约11公里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代理单位:泉州德和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划出的人民币 贰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不受理现金、汇票等缴款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达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 账 号:35001656407050001905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无息退回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帐号)。 3、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汇达上述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月11日至1月1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地点:安溪县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安溪县凤城镇东升路32号)。 五、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8年1月16日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qzdhzb@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盖章。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布,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安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给招标代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08年1月31日15:00时; |
联系方法: |
开标地点:安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咨询电话: 26009875 传 真: 26009875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 标 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泉州德和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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