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甲醇项目首期60万吨/年甲醇工程”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比较完善,各项主要政府许可已经完成,具备了全面启动项目的实质性工程建设的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甲醇项目首期60万吨/年甲醇工程。 (2) 工程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工业园。 (3) 招标类型:EM+PC(设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 (4) 工程规模:60万吨/年甲醇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甲醇项目首期60万吨/年甲醇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物资采购(招标人自行采购物资除外)、各工艺装置及系统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厂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员工培训、组织实施预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直至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5.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信誉:申请人信誉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有不良行为的申请人。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有类似装置项目(煤化工\石化项目)总承包(EM+PC或EPC)业绩; 拟选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有类似装置项目业绩。 (5)参加资格预审的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其他条件: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 b、 申请人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c、 申请人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d、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f、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设计、招标服务的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报名; g、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h、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i、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原件); j、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申请人; k、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与招标人的面谈,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附有投标申请人单方签署的《招投标保密协议》及《引进技术工艺包保密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l、资格预审时,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月5日开始,至2011年1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4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5-83305007 传真:025-83314838 8、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小于9家时,邀请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将采取优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不少于9家单位参加投标。 9、投标申请人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标书费及初步设计相关文件使用费壹万贰仟元、初步设计相关文件押金伍万元(开标时完整交回所有设计相关文件后,押金无息退还)。 10、差额保证金:本项目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1日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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