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公安厅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看守所锅炉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看守所锅炉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SJC-2018-003】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公安厅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29-86165822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2812室 联系电话:029-861101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陕西省看守所锅炉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100%.
采购预算:88.283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设备制造厂商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含B级】)及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4、供应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及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8 月 15 日起至 08 月 21 日止,每日上午9:00到下午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2812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09 月 05 日 09:00 (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 09 月 05 日 09: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凤城三路与贞观路十字东北角和玺酒店4楼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事项:
1、采购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9-861101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 号:8060 2090 1421 0094 80
开 户 行:长安银行宝鸡曙光支行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