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河东岸河堤防护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河东岸河堤防护设施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JXDCG-AK2018013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0915-83513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1号
联系方式:0915-8410668 18992552096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河东岸河堤防护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河东岸河堤防护设施工程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65.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5)资质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8月31日(8:00-12:00,14:00-18:00时止)
2、发售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1号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16:00时前
2、谈判时间:2018年9月7日16:00时
3、谈判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工
联系电话: 0915-8410668 1899255209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万寿路支行
账号:102431472925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