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综合信息公示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原计划于2018年8月31日10:30组织公开招标,因采购人提出对部分内容做出调整,于2018年8月29日发布暂停公告,暂停了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暂停期间,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做出调整。调整的内容为:
一、修改的部分
1、第16页“评标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第三条处
由“驻场技术服务团队(要求提供人员名单、服务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17年1日以来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以及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工作经历),0-5人得0分,6-10人得3分,11-15人得6分,16人以上得10分。”
修改为“驻场技术服务团队:要求提供人员名单、2017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六个月的服务商为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项目经理及主要开发人员软件开发经历。驻场人员不少于6人,6-10人3分;11-15人7分;16人(含)以上10分。”
2、第19页“二、服务要求”中“1、基本要求”处
由“★为了保证招标人系统的安全以及涉密数据的保密性,在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商必须提供成员稳定的项目维护团队其中开发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高级程序员、测试员、文字编辑、平面设计等。平台运维产生的相关信息,版权归采购方所有。维护期满确保全部维护资料完整、交接齐全。要求至少1人常驻现场,负责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负责网站日常改版升级。”
修改为“★为了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安全以及涉密数据的保密性,在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商必须提供成员稳定的项目维护团队。平台运维产生的相关信息,版权归采购方所有。维护期满确保全部维护资料完整、交接齐全。”
3、第24页“一、服务条件”中“(一)服务地点”处
由“(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修改为“(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仅指定不提供)。”
4、第24页“二、合同价款”中第2处
由“(二)合同价款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修改为“(二)合同价款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增加任何费用。”
5、第24页“五、验收”中第1条处
由“1、中标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需经招标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则视为接受。如果在验收时招标人表明不接受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并明示不接受的原因,中标人应当采取合理之措施进行修改,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修改为“1、中标供应商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需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则视为接受。如果在验收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并告知不接受的原因,中标供应商应当采取合理措施进行修改,以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但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不因此顺延。”
6、第25页“六、违约责任”中第2条处
由“(二)服务商在投标文件中配置的人员需在实施过程中,依次到位,服务商如果提出人员变更,采购人有权利拒绝,服务商未按照投标文件配置设施人员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修改为“(二)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服务商擅自变更招标文件中承诺服务团队成员,经采购人书面告知后,仍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服务商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二、增加的部分
第24页“三、款项结算”处
增加“(六)采购人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中标服务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当期付款金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启动该项目,新的开标时间为:_2018_年_9_月29日10:30,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五层504室)
项目编号:XCZX2018-0368【市财采计〔2018〕7031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8日
首次公告链接: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924020.html
更正公告日期:2018年8月10日
更正公告链接: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926820.html
暂停公告日期:2018年8月29日
暂停公告链接: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942381.html
服务商可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www.xa.gov.cn)】进入〖首页•〉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栏目,查询并打开本项目重启公告,在重启公告页面底部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