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旧县镇洛阳村产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1050168950000000192-1373;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旧县镇洛阳村产业道路项目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关于下达洛川县旧县镇洛阳村产业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经建〔2018〕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川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争取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洛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计划实施洛阳村产业道路15.602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18厘米厚石灰土砂砾底基层+18厘米厚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层+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中2018年计划实施5.5公里。项目建安费628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洛川县旧县镇洛阳村产业道路项目施工。划分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3年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注: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业绩成功申报)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度提交报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身份证(以上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四份加盖公章彩色复印件及PDF扫描件一份,原件核验退还,复印件留存)。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准备会。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8.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川县
邮政编码:727400
联 系 人:李志宏
电 话:1829111867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苏丹
电 话:0911-2124666 15091819669
监督单位:洛川县财政局
电 话:0911-3622235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影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