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汉台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东西排洪渠改造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汉区发改投资【2018】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西排洪渠,包括宋家桥排洪沟分流工程(东起西成高铁北侧宋家桥排洪沟,西至沙沿排洪沟,全长1762米,渠道断面宽6米,高2.5米,渠道、盖板均采用砼浇筑结构)、明珠河改造整治工程(整体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沿渠道规划建设市政道路并将排污管道沿道路铺设)、西环路雨污分流工程(北起青龙路、南至拜将坛路,全长2289米,保留利用原有西排洪渠,新增一道雨水管道和两道污水管道,改造西排洪渠瓶颈与上下渠断面一致)。改造东排洪渠,北起阳安铁路涵洞,南至汉宁路污水截流闸,全长4600米,河道宽6至8米(其中:东排洪渠益州路至滨江路段渠道已完成治理改造),沿渠道两侧埋设污水截流管道,清淤、加盖未砌护渠道,配套建设等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为1个标段;工程监理为2个标段:监理Ⅰ标段:改造东排洪渠建设全部工作内容;监理Ⅱ标段:改造西排洪渠建设全部工作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资格预审方法 3.1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申请人必须具备: (1)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合法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在建项目; (3)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二家共同组成联合体,提交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 3.2、本项目监理申请人必须具备: (1)监理Ⅰ标段、Ⅱ标段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本项目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的申请人。 3.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建造师、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 3.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须知 4.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9 月 10 日至2018年 9 月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发售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前进路电视塔西北角)。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元,售后不退。 4.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3、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企业介绍信、项目施工负责人身份证、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网页截图、联合体协议书等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壹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4.4、监理企业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企业介绍信、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监理工程师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网页截图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748号(汉艺酒店对面四楼) 联 系 人:李泽 电 话:0916-2523610 代理机构: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南一环十字北(陕西信合五层) 联 系 人:郭鹏 电 话:17398692001 0916-25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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