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受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就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
2、采购编号:SCZC2018-ZB-385/1
3、采购人: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4、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西乡县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运维绩效水平,西乡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并授权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识别、准备和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5、项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区。
6、项目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
根据《西乡县博物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西乡县游客集散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西乡县城南河滨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西乡旅游场馆建设范围及规模如下:
6.1 博物馆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南街道办和平村,十天高速以北,牧马河南岸,用地西侧紧邻十天高速西乡出口引道,为外来游客进入西乡的必经之路。项目用地面积约13293.39平方米(约19.96亩),总建筑面积约805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约2871平方米(约4.31亩),绿化面积约4120平米(约6.18 亩)。建筑层数为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其中:一层,为历史文物、茶文化展厅及售票、问询、游客服务、小件物品寄存等附属用房及配套服务区;二层,为红色文化展厅、茶文化展厅、民俗展厅和临时展区及游客休息、多媒体教育(含多功能报告厅)设施等配套服务区;三层,为文物库房(含配套的文物修复、暂存、鉴赏、保管装具贮藏室)、文物保护中心(含鉴定编目、修复实验室、摄影室、藏品档案室)、学术交流中心、行政管理办公室等。
6.2 游客集散中心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南街道办和平村,地处十天高速西乡出口高速路引道东侧,牧马河南岸。项目总用用地约61746.98 m2(约92.62亩),其中:一期建设用地约27080.14 m2(约40.62亩),二期预留建筑用地约34666.84 m2(约52.00亩)。一期工程游客集散中心由两栋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7792 m2,建筑基底面积约4474 m2(约7.75亩),建筑层数均为两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集散广场面积约6715.60 m2、停车场面积约7495.70 m2、绿化面积约8394.84 m2。
6.3 河滨大道项目
本工程位于西乡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葛石村、和平村,廊桥---垠珑山庄。规划道路长3813m,道路红线宽4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约53382m2,大理石铺贴人行道约30504m2;敷设DN600雨水管线长度约3813m,DN400雨水管线长度约1373m,设置检查井79座、雨水口152个;敷设DN800污水管线长约3813m,DN400的污水管线长度约1750m,设置检查井79座;敷设DN100给水PE管长约3813m,设置检查井40座,消火栓13座;安装电力电信管廊长约3813m,设置检查井76座(含电信11座);敷设天然气管道长约3813m,以及天然气配套阀门井等工程;安装LED路灯190盏,敷设电缆长约8626.82m,配置变压器5台;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监控设施;栽植行道树1906株;新建桥梁长70m,宽22m;汉白玉栏杆3883m,高度1.2m;沿河景观工程约68260m2(包括绿化、亮化、小品雕塑、休闲步道)。
7、项目建设总投资:
根据可研报告项目暂估动态总投资额为42648.84万元人民币(其中征地拆迁预估费用约为6087万元)。本项目最终决算审计的投资额以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复的设计概算为控制数(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费用超过预估值,以及因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实施,且同意纳入本项目总投资而导致投资额增加除外)。
二、项目运作方式
1、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为13年。西乡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PPP项目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实施机构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的投资及运营回报。
2、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西乡县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未来合作期满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资产及其经营权无偿、并不附带任何他方权利地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3、本项目市政公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由政府划拨给实施机构,在合作期内该等项目用地政府方将以无偿方式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但项目公司无偿使用土地的权利仅限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用地。
4、本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项目 PPP合作期内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仅拥有上述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权。
三、投融资结构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所占股权比例为 5%,社会资本所占股权比例为 95%。
2、投融资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定为¥10,662.21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且不得为债务性资金,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首笔注册资本实缴到账不少于伍仟万元整(¥5,000.00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六(6)个月内,第二笔注册资本实缴到账不少于叁仟万元整(¥3,000.00万元),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捌仟万元整(¥8,000.00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十二(12)个月内,第三笔注册资本实缴到账不少于贰仟陆佰陆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整(¥2,662.21万元),累计注册资达到人民币壹亿零陆佰陆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整(¥10,662.21万元);股东双方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及时、同步、足额实缴到位,且需满足项目融资和建设需要。
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相等,均为本项目总投资额的25%。社会资本除自有资金出资外,可以引入财务投资人组建联合体投标,以资管计划、基金等其他合规形式参与项目竞标。
除项目资本金外,剩余75%的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在限定的资金成本内,从合法合规融资渠道解决。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五、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1、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资格条件,并已经通过了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2、如果潜在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资质等级等资格条件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人予以书面披露,且提交完整的变更资料,并确保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低于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六、招标文件获取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9日,9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三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答疑提出时间:2018年10月1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答疑文件扫描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格式的)发送至:494111085@qq.com或以书面形式送至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回复时间:2018年10 月8日17时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站】自行下载。如申请人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0 月11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处;开标评审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
4、投标人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确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
5、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袁秀勇
电 话:15399164940
咨询服务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旭
邮 箱:liux@jumbocn.com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孟凌、宋沛、桑乐
电话:029-85257505
邮箱:4941110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