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8-107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粮食专业合作社服务(小麦、玉米百亩点耕种管收等田间作业和所涉及的所有物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220000元 项目用途:粮食耕种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磋商单位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9月26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4:30前 2、磋商时间:2018年9月28日14:30整 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9楼901室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宁工 电 话:029-88210791转 80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99080286102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行号:308791011055 十一、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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