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原定于2018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岚皋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岚皋县柑竹坝创客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GZBB2018公-04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915-25276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915—2517830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据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机构管理的通知,陕土调查办发[2018]6号):
(一)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投标企业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承担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或近五年中承担过土地调查工作;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内组织过土地调查或外业核查工作;
(五)近五年内承担的土地调查任务无转包、分包行为,完成的土地调查成果无严重质量问题,提供投标企业无重大犯罪记录的声明;
(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上1-5资质原件。
现变更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据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机构管理的通知,陕土调查办发[2018]6号):
(一)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
(三)投标企业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承担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或近五年中承担过土地调查工作;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内组织过土地调查或外业核查工作;
(五)近五年内承担的土地调查任务无转包、分包行为,完成的土地调查成果无严重质量问题,提供投标企业无重大犯罪记录的声明;
(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上1-6资质原件。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6.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持下列资料的原件接受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业绩材料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收据;
现变更为:16.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持下列资料的原件接受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业绩材料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参加投标);
(5)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收据;
3、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现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4、招标文件中凡涉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变更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5、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岚皋县国土资源局
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