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调度中心DLP投影墙和视频监控系统 业主单位: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 项目概况:DLP投影墙和视频监控系统包括DLP显示墙系统、远程视频监控显示控制系统和调度中心机房装修3部分组成。 设备和技术要求: 1、DLP显示墙系统 1.1、DLP显示墙中心安装3*2共6块60寸DLP显示屏,显示墙上方安装双基色脱机LED显示屏一块,显示墙两边各安装3个视频监视器用于显示远端场站视频监控图像。 1.2、60寸DLP显示屏需可投影1280*1024分辨率图像。 2、远程视频监控显示控制系统 远程视频监控显示控制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我公司门站、储配厂和高中压站视频监控图像通过通讯线路传输到调度中心,并可在远端对场站监控摄像机进行全方位浏览和控制。 2.1、 本项目只实现门站和储配站2个站点远程视频传输,但中心端相关远传视频和控制设备需达到支持80个监控点的要求。 2.2、 历史视频图像采用本地存储为主、中心存储为辅的方式进行,本地存储需达到10天以上存储量,中心端可以通过网络调取本地存储图像,同时可以根据需求对特定监控视频进行中心端存储。 2.3、 所有网络传输设备和网络线路由我公司采购和租用,其费用不包括在本项目中,系统初步设计采用2兆数字电路传输视频。 2.4、 场站监控点视频图像可在我公司行政楼和其他外围办公地点流畅的查看,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权限进行控制。我公司行政楼和外围办公地点之间网络传输使用我公司现有VPN网络。 2.5、 监控图像中心端主要显示在DLP大屏两边6个监视器上,但在需要时可方便的将1路或多路监控图像显示在6块DLP大屏上,并可进行方便的移动分割等操作。图像的传输质量需根据显示设备和网络传输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力求达到一个较好的显示效果,并提供多种视频分辨率和格式的传输方式。 项目资金: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投标单位除应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外,还应出具以下系统集合成资质的有效证明: ①为了保证投标提供货物的品质和质量,要求提供设备厂商颁发关于该项目的授权书; ② 成立技术专家(2-3人)组成的项目组来进行本次系统集成。 报名须知: (1)申请报名单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商颁发的关于该项目的授权书 ⑤同时应提供①②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人备查。 (2)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①时间:2008年8月6日—8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7:00。 ②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96号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11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1110室。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递交资格预审申报资料的时间将在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 联系方法: 招标联系人姓名: 屈建平 宋琨 招标联系人电话:029-88389888转5110 8206 传真:029-88389902 邮政编码:710075 电子邮箱:ztbglb@qhga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