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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1石梯至张滩段公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安康市 更新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23 关闭 | |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G211石梯至张滩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G211石梯至张滩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SZ-HB-2018001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人:闫工 电话:0915-32231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系人:高凡 电话:029-8860390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概况: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石梯汉江大桥桥头,与316国道相接,终点接211国道,路线全长7.657公里,其中二级路段长1.280公里,一级公路长6.377公里。全线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采用二级/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0/24.5米,其余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项目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项目用途: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采购预算:359868111.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主体资格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实体(简称“独立申请人”),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或合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各类单位资格证件均年审合格有效。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一家牵头单位(简称“联合体牵头人”)。 2.资质要求本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施工的成员必须具有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能力,包括: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参与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以交工时间为准);且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的交通类(包括公路、市政道路、铁路项目)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注:如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业绩可以累计。 4.财务要求本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人应符合以下要求:截止2017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近三年(2015~2017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水平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5%;近三年(2015~2017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申请人自行承诺书)。 5.投融资能力本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人应符合以下要求:申请人可用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存款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自有存款证明、资信证明、银行授信证明为准)。获得银行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商业信誉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成员均应为商业信誉、信用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15~2017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其他事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安康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开始时间:2018-10-24 09:00:00 2、发售截止时间:2018-10-30 17:00:00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 4、文件售价:1000.00元/每包 九、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15 10:00:00 开标时间:2018-11-15 10:00:00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6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03907 2、开户名称: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 3、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1450000001395751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10-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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