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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内道路及附近道路汽车尾气污染物降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咸阳市 更新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17 关闭 | |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内道路及附近道路汽车尾气污染物降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内道路及附近道路汽车尾气污染物降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联系人:梁彬峰 电话:029-333293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291498455 传真:029-81010100-2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咸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内道路及附近道路汽车尾气污染物降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项 项目用途: 对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NOx)具有降解能力,环保效果。 采购预算: 187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2、发售地点:西安市北二环与太华路立交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2、投标地点: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4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03 09:3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4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开户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大街支行 4、账 号:29208367431000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18-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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