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清涧河防洪治理工程 (施工标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1050168950000000192-0123;延川县清涧河防洪治理工程 (监理标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1050168950000000192-0128;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清涧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延发改农〔2018〕207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延川县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清涧河延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长1680米,新建提防1120米,其中延川大桥段常572米,张家湾村段长548米;河道疏浚段长560米,石台子段长360米,土台子段长200米;布设穿堤涵洞一处。依据延行审交林水发〔2018〕120号文件,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任务。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8时30分至11时30 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持相关证件到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A区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项须持证件: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监理标项须持证件: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份并加盖公章)。
4.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均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2楼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河道管理站
代理单位: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高家花园二号楼二单元1104室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刘书荣 电 话:13399113098